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提出:“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協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這對于新時代新征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一、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環節
法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個環節和諸多方面。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確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方針,明確提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進入了蓬勃發展的新階段。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和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將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決心、舉措和力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法治中國建設開創新局面。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確定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其中包括“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重要目標要求。
——科學立法。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推進科學立法。新形勢下,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提高立法質量的關鍵在于科學立法,科學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體現客觀規律。立法工作應當準確反映、著力把握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律性要求。實踐是法律的基礎,實踐發展永無止境,立法工作也永無止境,法律體系必須隨著時代和實踐發展而不斷發展,實現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嚴格執法。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推進嚴格執法。行政執法是行政機關履行行政職能、法定職責的重要方式,工作面廣點多量大,同基層、群眾和企業聯系最緊密,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法治的信心。推進嚴格執法的重點是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實施,著力解決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公正、不文明問題,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公信力和規范化水平。

圖為2025年3月11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決定草案。
——公正司法。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推進公正司法。公正司法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是習近平總書記為司法機關確定的工作目標。新形勢下,必須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加強和改進司法工作,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
——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推進全民守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者權力、履行義務或者職責。只有全體人民信仰法治、厲行法治、弘揚法治,使全社會成員認識到法律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和活動準則,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才能夯實全面依法治國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納入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并全面協同推進,明確了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應當準確把握的關鍵環節和重點任務,實現了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到“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歷史性轉型,具有重要創新意義。一是強調法治中國建設的系統性,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環節各方面法治工作需要統籌謀劃、協同推進、一體建設,著重從制度體制和工作機制上解決法治領域突出問題。二是突出法治建設的價值理念引導,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環節各方面法治工作都需要以更高的標準來審視、來定位,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國、平安中國。三是突出引導性價值理念同整體性要求的一致性,即立法上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執法上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司法上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守法上努力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這些都構成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重要環節法治建設的整體性要求,應當全面把握并切實貫徹落實。
二、協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應當堅持和貫徹的重要原則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協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應當堅持和貫徹以下重要原則。
一是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時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2020年11月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確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系統完備,集中體現為“十二個堅持”,其中包括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二個堅持”構成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具有重大指導意義,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貫徹。
二是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這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協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根本保證。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各環節各方面工作的全面領導,牢牢把握法治中國建設的正確政治方向。
三是堅持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保證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這是我們的制度優勢,也是社會主義法治區別于資本主義法治的根本所在。必須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全過程,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促進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四是堅持憲法的國家根本法地位。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依據,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全面實施憲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協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必須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堅決維護和貫徹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不斷提高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水平。
五是堅持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發展,法治建設將承載更多使命、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新時代新征程上,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統籌發展和安全,推動國家各項事業和各方面工作納入法治軌道。
六是堅持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撐和保障。現代法治的功能,既體現在對于各種社會關系予以確認、保護、規范和調整,又體現在對于經濟社會發展發揮引導、定向、推動和促進作用。法治通過確立穩定的、公開的、規范的制度和規則,能夠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牢固的基礎、持久的動力和廣闊的空間。新形勢下,必須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保障作用。
三、協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重點任務要求
實現我們的宏偉奮斗目標,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應對風險挑戰。著眼于為實現“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建議》在法治建設方面有重點地提出了一些任務要求。結合近期黨中央有關決策部署精神,新形勢下協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重點任務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強化高質量立法。發展要高質量,立法也要高質量,要以高質量立法保障高質量發展。一是加強憲法法律實施和監督,完善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制度機制。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制度體系,不斷提高憲法實施和憲法工作水平。二是與時俱進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著力提高立法質量。三是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強立法規劃和立法審查,統籌立改廢釋纂,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四是完善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制度。切實把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貫徹到立法中,體現到各項法律法規中,維護國家法治的統一、尊嚴、權威。五是加快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豐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法律工具箱,健全國際商事調解、仲裁、訴訟等機制。

圖為2025年7月16日,浙江義烏基層立法聯系點信息采集員、市人大代表等在義烏市稠城街道向陽社區向居民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并征求意見。
(二)強化法治政府建設。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一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在法治軌道上行使職權、履行職責、開展工作。二是用法治來規范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推動形成全國統一、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體系。三是依法保障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健全規范涉企執法長效機制,防止和糾正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切實貫徹不得法外設定權力原則,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切實貫徹行政法治比例原則,對違法行為依法需要實施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的,應當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四是加強對政府權力的制約監督。重點是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工程招標投標、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強化內部控制。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五是全面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完善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機制。六是推進政法工作數字化平臺建設,強化跨部門執法司法協同和監督。
(三)強化嚴格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一是以嚴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堅持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嚴懲各類經濟犯罪、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犯罪,加強家事、醫療、養老、就業、消費等民生領域司法保護,加強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二是規范司法權力運行。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堅持“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完善審判組織辦案權責和院庭長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審判監督管理。三是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堅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等法治原則,堅持證據裁判、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四是完善司法公正實現和評價機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穩定性、權威性。尊重司法規律,完善審判質效管理指標體系,嚴格控制面向基層的考核數量。五是強化檢察監督,加強公益訴訟。六是健全國家執行體制,有效解決“執行難”問題。
(四)強化法治社會建設。法治社會建設是構筑法治國家的重要基礎。一是著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堅持培育法律意識,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營造全社會崇尚法治、恪守規則、尊重契約、維護公正的良好環境,讓法治成為全社會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二是堅持把法治宣傳教育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2025年是全民普法40周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法治宣傳教育法。持續深入開展全民法治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精神落實普法責任制,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三是堅持守法經營。法治意識、契約精神、誠信原則、合規經營都是現代經濟活動的重要特征和經營管理者的重要素質。加強涉企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各類企業堅持依法經營、依法治企、依法維權。四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完善訴訟與非訴訟銜接機制,健全各類調解銜接聯動工作格局,完善法律援助機制。五是聚焦領導干部依法辦事開展監督檢查,完善綜合性法治評價工作機制。
共產黨員網 版權所有 京ICP備12024993號-1